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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臺灣毒販在福建漳州被判刑

2007年10月26日 07:46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(zhuǎn)發(fā) 打印

   新華網(wǎng)福州10月25日電(記者 鄭良)福建省漳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對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件作出一審判決:兩名臺灣毒販蔡建智和黃木樹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。

    今年春節(jié)期間,福建漳州市公安邊防支隊在工作中獲取一條線索:有人要走私毒品去臺灣。漳州市公安邊防支隊立即成立專案組,經(jīng)過一個多月的偵查,專案組掌握到臺灣毒販黃木樹已經(jīng)抵達廈門,并對其住宿的酒店進行了監(jiān)控。

    2月28日早上,黃木樹帶著兩個大行李箱退房離開酒店并上了一輛出租車。偵查員對出租車進行跟蹤,并在廈門往漳州方向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將黃木樹截獲。經(jīng)檢查,黃木樹攜帶的行李內(nèi)裝有32包固態(tài)冰毒和3瓶液態(tài)冰毒,其中固態(tài)冰毒31.97千克,液態(tài)冰毒4.09千克。

    28日中午,專案組通過有關(guān)渠道了解到,另外一名臺灣毒販蔡建智已于當日中午離開臺灣赴澳門,可能已進入廣東。3月2日,專案組人員在廣東珠海將蔡建智抓獲。

    法院審理查明,今年1月到2月期間,蔡建智提供36.06千克冰毒并指使黃木樹從福建沿海運到臺灣出售牟利。兩人行為構(gòu)成走私毒品罪,數(shù)量特別巨大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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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責(zé)任編輯:董潔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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