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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“高等法院”駁回陳水扁聲請停押抗告

2009年07月21日 16:22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(zhuǎn)發(fā) 打印

  中國臺灣網(wǎng)7月21日消息 據(jù)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陳水扁不服臺北地院延長羈押與駁回停止羈押裁定,向臺灣“高等法院”提出抗告,臺灣“高等法院”今天將陳水扁及公設(shè)辯護人聲請停押的抗告駁回,不得再抗告。

  報道稱,臺北地方法院10日召開有關(guān)于陳水扁的延長羈押庭,13日做出裁定,將陳水扁自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,并駁回公設(shè)辯護人替陳水扁聲請的停止羈押。陳水扁與公設(shè)辯護人曾德榮、唐禎琪不服,15日晚間提出抗告,臺灣“高等法院”今天駁回陳水扁的抗告。(羅煜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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