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薦標簽:兩會領導人商談 | 經貿文化論壇 | 直擊海峽論壇 | 建黨91周年
您的位置:中國臺灣網(wǎng)  >   新聞中心  >   本網(wǎng)快訊  >   正文

臺北地院再審龍?zhí)侗装?李界木再次翻供認罪

2009年04月23日 11:30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發(fā) 打印

  中國臺灣網(wǎng)4月23日消息 據(jù)臺灣“中廣新聞網(wǎng)”報道,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龍?zhí)顿彽乇装福瑐鲉厩靶轮窨萍紙@區(qū)管理局長李界木作證,他先前表示龍?zhí)栋甘盏腻X是酬謝金,并不是貪污賄款,也沒有對價關系,但今天李界木又推翻自己的供詞,改口稱,收下蔡銘哲給的3千萬元(新臺幣,下同)還是具有對價關系,因而維持認罪態(tài)度。

  報道稱,上次臺北地院審理龍?zhí)侗装笗r,李界木表示,他在龍?zhí)栋钢惺盏?千萬是酬謝金不是貪污,審判長蔡守訓問他這樣的回答似乎跟檢方起訴內容有所差距,李界木說他還是認罪,針對蔡銘哲給他3千萬的事情,他認為他沒有向任何人要錢,要多少錢,什么時候給,他認為沒有對價關系,但和律師討論后,認為有對價關系,所以還是維持原來的認罪。

  李界木強調他沒有主動跟蔡銘哲要錢,蔡銘哲告訴他事后要給錢,他當時說不要。審判長追問李界木,臺行政主管部門正式核定,廣輝公司開工后,蔡銘哲將3千萬給他,李界木拒絕后不得不收下,是否如此?李界木承認大致如此,雙方曾提到錢是在一月,但真正拿錢是在三、四月份。李界木強調龍?zhí)侗装缸约航^對沒有想過要分錢。

  由于李界木供詞反復,臺北地檢署檢查官林達表示希望被告證詞不要前后反復,萬一總是發(fā)生同樣情形,則是藐視法庭,李界木辯護律師強調由于李界木認知有錯誤,才發(fā)生如此誤會,并向檢方道歉。(芮文輝)

:
    關于我們 | 本網(wǎng)動態(tài) | 轉載申請 | 投稿郵箱 | 聯(lián)系我們 | 版權申明 | 法律顧問
   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(wǎng)安備110102003391
    網(wǎng)絡傳播視聽節(jié)目許可證0107219號
    中國臺灣網(wǎng)版權所有

    维西| 华安县| 海安县| 博湖县| 张家川| 米林县| 黔西| 无为县| 思南县| 淮阳县| 杭州市| 延津县| 泰和县| 沙田区| 随州市| 广宗县| 布尔津县| 南宁市| 互助| 集安市| 乐平市| 灵宝市| 枞阳县| 芦溪县| 阿合奇县| 海晏县| 文登市| 舟曲县| 蓬莱市| 洱源县| 无锡市| 自贡市| 泾川县| 湟中县| 曲阳县| 万荣县| 盈江县| 多伦县| 溧水县| 大田县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