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扁律師表示 開庭時陳水扁將不會行使緘默權(quán)

2009年01月14日 19:46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(zhuǎn)發(fā) 打印

  中國臺灣網(wǎng)1月14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,陳水扁日前提出的法官回避申請以及對其二度被收押所提的抗告,接連遭到法院駁回。為了表達不滿,陳水扁曾計劃在19日和21日的庭訊上戴口罩進行“無言的抗議”。對此,陳水扁律師石宜琳表示,經(jīng)過與陳水扁討論后,“開庭時扁將不會行使緘默權(quán)”。

  陳水扁不服對其羈押裁定,5日下午委托律師遞狀抗告,臺灣“高等法院”合議庭7日裁定駁回抗告,全案定讞,陳水扁不得再提出抗告。而此前陳水扁委任律師提出的法官回避申請,6日晚間也被臺北地方法院駁回。

  為了表達不滿和抗議,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曾建議陳水扁在出庭的時候,應(yīng)該要采取激烈的抗?fàn)幨侄,“建議應(yīng)該要戴著口罩,前面打個叉叉,保持緘默”。不過,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今天表示,與陳水扁討論后,開庭時陳水扁將不會行使緘默權(quán)。

  臺灣檢方特偵組日前首波偵結(jié)陳水扁家人涉及的南港展覽館案、龍?zhí)顿彽匕、公?wù)機要費案及海外洗錢案等四大弊案,檢方依“貪污治罪條例”等將陳水扁、吳淑珍、陳致中、黃睿靚等14人起訴。負責(zé)審理扁家弊案的臺北地方法院,已定于本月19至21日連續(xù)3天召開準備程序庭,傳訊扁家弊案的10名被告。(章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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