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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匿公文案再開庭 葉盛茂堅稱曾將公文交給陳水扁

2008年09月22日 16:37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(zhuǎn)發(fā) 打印

  中國臺灣網(wǎng)9月22日消息 據(jù)臺灣媒體報道,原陳水扁當(dāng)局情報部門主管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案,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。葉盛茂在庭訊時向主審法官表示,他的確曾將公文交給陳水扁,也曾告知臺檢察部門主管陳聰明。法官訊問后告知10月6日將再度開庭審理。

  據(jù)臺媒了解,庭訊從10點10分進行到中午12點10分,葉盛茂對于法官的審訊,不時語塞,數(shù)次請辯護律師杜英達代為回答。不過,葉盛茂的答辯仍未偏離他此前召開記者會的兩個主軸,即他將洗錢情資交給陳水扁是依體制上的慣例,另也強調(diào)確實有將情資告訴臺檢察部門主管陳聰明。

  據(jù)臺媒報道,葉盛茂進入法庭前曾表示,對于法官的訊問,他會“據(jù)實陳述”。而在離開法庭時面對臺媒記者詢問時,葉盛茂則以秘密庭為由,不愿表示任何意見。

  報道稱,葉盛茂被控在今年1月間將陳水扁家族疑似海外洗錢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,而未交給臺灣檢查部門,事后這份公文正本下落不明,遭臺北地檢署以隱匿公文罪起訴。

  葉盛茂被起訴后曾舉行記者會,聲稱他是利用例行會議把公文交給陳水扁,但陳水扁只承認(rèn)收過情資報告沒有公文。對于另外衍生的是否涉及泄密等問題,目前仍由臺檢方調(diào)查中。(沈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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