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臺灣網
  
海西動態(tài)
閩臺交流活動
了解海西
政策支持
臺灣農民創(chuàng)業(yè)園
海西西岸(福建)
農業(yè)合作試驗區(qū)
臺灣水果中轉站
字號:
臺灣律所在福州廈門設代表機構試點辦法已公布

  時間:2010-09-15 15:53    來源:中新網     
 
 

  中新網9月15日電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(fā)言人范麗青15日說,經過充分的調研和準備,《臺灣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設立代表機構試點工作實施辦法》將于近日正式公布。

  國臺辦15日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,范麗青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透露以上信息。

  范麗青介紹說,《實施辦法》對代表機構的設立條件、業(yè)務范圍和監(jiān)督管理作了具體的規(guī)定,臺灣地區(qū)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《實施辦法》的要求,向福州市或廈門市司法局提交設立代表處的申請材料。臺灣律師事務所在大陸設立代表處將有利于他們擴大業(yè)務范圍,為在兩岸投資的企業(yè)提供實時法律服務。

  范麗青指出,這個舉措也是國臺辦主任王毅在海峽論壇上宣布的惠臺措施之一,這也是兩岸法律服務領域加強交流、促進兩岸經濟合作的重要內容。

 
編輯:馬迪    
 
相關新聞
·兩岸人才在閩大融合 先行先試構筑前沿平臺       ·臺灣律師事務所將可依法在福州和廈門設代表機構      
·兩岸海上搜救演練于9月16日在廈金海域舉行       ·綜述:兩岸人才在閩大融合      
·臺灣工黨主席鄭昭明回龍海謁祖       ·臺灣大學生文學之旅在泉州閉幕      
圖片
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

 
镇赉县| 张家口市| 咸宁市| 蓝山县| 开封市| 呼和浩特市| 萍乡市| 手游| 温泉县| 沙洋县| 萍乡市| 克东县| 昆明市| 苏州市| 郧西县| 北流市| 大姚县| 洛宁县| 惠水县| 黑山县| 长春市| 察雅县| 杭州市| 清原| 安徽省| 涟源市| 乌兰县| 普洱| 厦门市| 读书| 仁化县| 兰坪| 图们市| 苏州市| 灌云县| 丹棱县| 三河市| 二连浩特市| 安多县| 贵南县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