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結“中國名牌”:誤讀背后的民意

時間:2010-07-19 10:38   來源:京華時報

  “2012年,‘中國名牌產品’標志將終結”——針對媒體的這一報道,國家質檢總局予以否認,稱質檢總局最近發(fā)出了一份《關于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后標志使用問題的通知》,個別媒體對這一通知進行了誤讀。

  質檢總局及時糾正了媒體的誤讀,但是,就筆者的觀察,輿論對媒體的誤讀似乎更感興趣,紛紛為“2012年,‘中國名牌產品’標志將終結”叫好。在這一吊詭的現(xiàn)象中,質檢總局能讀懂其中蘊含的民意嗎?這是一個問題。

  “2012年,‘中國名牌產品’標志將終結”之所以引起輿論關注,在于社會和公眾對權力退出名牌產品評選的期待。當前,權力之手和市場的界限仍然藕斷絲連。不必諱言,近年來,不少“中國名牌”接連傷害消費者,幾乎喪失了應有的意義。正是在這點上,才導致了媒體的誤讀和民意對權力退出名牌評選的支持。因此,質檢總局的表態(tài)很有些站在民意對立面的嫌疑,更有強化乃至進一步模糊市場和權力界限的困惑。

  禁用“中國名牌產品”標志系媒體誤讀——在筆者看來,這種說法回避了問題的實質所在。

  其一,這種說法沒有對權力介入市場的界限給出清晰的回答。“中國名牌產品”并不是由最有發(fā)言權的消費者認可,也非市場選擇的結果,其對市場公平競爭造成了很大破壞。行政部門認定“中國名牌產品”的權力是一種規(guī)制權力,通過干預市場可以形成大量的尋租機會。盡管從理論上說,企業(yè)可以通過技術創(chuàng)新和管理創(chuàng)新來獲取壟斷地位,但這種壟斷地位不易長期保持,唯有政府干預市場形成的經濟租金可以長期保障企業(yè)的超額收入,這就誘發(fā)了企業(yè)為獲取或保持政府給予的壟斷地位而爭相向政府官員公關的動機。所以,“中國名牌產品”發(fā)展為“部門設租、企業(yè)尋租”就不奇怪了,由此引發(fā)的怪象就是地方政府都會對評上“中國名牌”的企業(yè)重獎,但這些獎金往往不被用于產品開發(fā),而是用來進行公關——為評上“中國名牌”所進行的公關。

  其二,消費者投票權利的缺位沒有得到正視。企業(yè)的逐利動機必然利用制度監(jiān)管漏洞,為官員的尋租和懶政制造空間。政府和官員也有利益最大化的動機,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,行政部門及其官員總是趨向于設置更多的行政許可事項,以至于大大超過了矯正市場失靈的需要,而成為企業(yè)額外的負擔。更何況,當前政府和市場界限并不十分清晰,這又為利益追逐制造了不確定因素。也正因為如此,有學者指出:如果中國名牌戰(zhàn)略推進委員會真把評選名牌作為一項制度推進的話,我們就要質疑它的合法性。

  終結“中國名牌產品”標志系媒體誤讀,有糾正的必要,但更值得糾正的是權力對市場的過度介入和干涉。因此,所謂誤讀未嘗不是一種提醒,未嘗不是民意的折射。 (朱四倍)

編輯:馬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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